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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现行法案所承认的双重国籍

时间:2014-01-25  浏览量:

加拿大现行“公民法案”(Citizenship Act)承认双重国籍。在现行法案下,取得他国国籍的加拿大人仍可保留加拿大籍,除非自行申请放弃加国国籍而获公民法官核准。

  双重国籍(Dual Nationality)又称“双重公民身分”(Dual Citizenship)。所谓“双重”是一种统称,事实上可以不单同时持有两种国籍,更可以是三种或更多。不管是“双重”还是“多重”,所面对的问题基本上是一样的。

  但是假如你本人,以及你父母、祖父母、你的配偶等,全都在加拿大出生,而你本人又从来没有成为他国公民,则你很可能就只具备单一国籍--加拿大籍。

  可是,要是你本人或上列相关人士任何一人在加拿大以外出生,则视乎有关国家的相关法律,可能导致你有双重国籍身分。比如你本人在加拿大出生,但 你父母却出生于加拿大以外另一国家,其后才移民前来加拿大,在该国特定法律下,你有可能被认定为该国公民,即使你从来没有主动要求取得这种身份。

  成为一国的公民,除了因为出生于该国,或归化入籍外,还可能因为父母、祖父母的关系,而在较罕见的情况下,也可能是因为配偶的关系。

  在国籍问题上,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规定,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,因此,当你移民加拿大,拥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后,你的中国国籍便自然消失。而且我国也不允许其他国家公民同时拥有我国的国籍,在中国与他国国籍之间,你只能选择其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