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生子落地即公民,可否享受当地免费教育?
时间:2023-02-21 浏览量:加拿大边境服务局(CBSA)近期对中国来的「双非孕妇」加强防范,不少「双非」孕妇来加产子,目的是让已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子女享受免费公立教育,但根据卑诗省的《学校法》(School Act),公立教育只对已有居民身分的父母提供,不是子女有加拿大国籍即能就读。有学务委员透露,之前有校区误让委託亲戚监管的「双非子女」免费就读,教育厅还曾从严解释「双非」学费政策,要求各教育局遵守,「双非子女」除非被本地人领养,否则一律得缴交国际学生学费。
目前本那比校区国际学生学费一年为12,850元,列治文为13,850元,如果「双非」子女从幼稚园即在大温就读至高中12年级,约需支付学费16.7至18万元左右。许多海外中介宣传在加拿大产子的好处时声称,可以省下十多万学费,有的宣传还说,若「双非」子女在本地升大学,还可以适用本地人学费,读得愈久,省得愈多。
事实上,「双非」孕妇宁可花几万元费用来加拿大生子,除了孩子马上拿护照,省下移民申请费之外,无非即是想省子女学费。不过,翻开卑诗省的《学校法》,却没有一条提到「有加国护照的学生即能享受免费教育」。
省教育厅发言人蕯瑟兰(Scott Sutherland)答覆本报查询指出,2011年修订的《学校法》已对哪些人可接受本省免费教育有明确规范。他说:「免费教育是为那些有居民身分的父母而设,看的是父母有无居民身分(residency status),并不是看子女有无公民身分(citizenship)。」
他解释,适用免学费的父母,可以是永久居民、「通常居民」(ordinarily resident)即通常于本省居住的人士,这类居民包括父母当中有人持国际学生签证、持至少一年以上有效期的工作签证,以及每周工作至少20小时以上,如此才算符合「通常居民」身分。
他表示,凡是家长不是永久居民或「通常居民」,他们的子女,不管是否有加拿大国籍,均必须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。
教育厅严限监护权关系
列治文教育局学务委员翁善恆指出,省民对居民提供免学费的基础在于,居民在本地报税、缴税,税款用在兴办公立教育上,所以才对居民的子女提供免费教育。他认为,如果学生的父母不是本地居民,即应该以国际学生的身分入读,缴交国际学生的学费。
他提到,之前有学生的父母由于本人无法在本省居住并照顾子女,于是委託住在列治文的亲友就近监管,并在家长栏上填写了亲友的资料,由于这些亲友具有「永久居民」身分,所以这些可能是「双非」或是回流的学生,因此得免学费。但不同校区之间,又存在标准不同的情况。
他透露,针对不同校区对「双非」学费政策的不同,去年省教育厅对「双非」或回流子女的学费政策从严解释,并通知教育局,不再认可无法律效力的监护权关系,必须是符合《领养法》(AdoptionAct)的正式领养关系,或是符合《家庭法》的监护权关系(例如父母离婚,当中一人取得监护权)才会被认可,监护人若有居民身分,他们监护的子女才能接受免费教育。